觀點網訊:近日,多個小米生態鏈商戶反映,小米公司委託律所對智能照明領域商家發起批量商標侵權訴訟,涉及生產商與銷售商。

中山市尊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尊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格鶴實業有限公司因在商品標題、包裝等處使用“米家”“小米”標識,被判賠合計27萬元。

此外,銷售商莫先生被判賠8萬元;範女士支付40萬元和解。

涉訴商家稱,整改後仍被起訴,且證據多為整改前。

據公開資料,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於2016年3月29日發佈“米家MIJIA”智能家庭品牌,米家App是小米生態鏈產品的控制中樞。

小米回應稱,IoT平臺自2018年已有明確要求,被起訴者多是自始違規或整改後反覆違規,僅使用“已接入米家App”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