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原董事會主席鬱亮發佈限制消費令,萬科企業因未履行498.8萬元公司債務被限制高消費,時任萬科企業法定代表人鬱亮一併被限制高消費。

涉案款項涉及供應商的錢未按期支付且經法院判決後仍未履行。

鬱亮此前長期擔任萬科企業法定代表人,於2026年8月14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鬱亮變更為徐恩利。

據萬科A公告,鬱亮於2025年1月27日因工作調整辭去董事會主席職務、繼續擔任董事,今年1月8日因到齡退休辭去董事、執行副總裁職務,此後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依據最高法院以往判例解釋,被執行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對變更前的原法定代表人能否採取限高,需結合變更時間節點及案件情況,分析其是否屬於實控人或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

債務方面,據萬科2026年中報,截至今年6月底,萬科有息負債合計3512.6億元,其中一年內到期1788.6億元、佔比50.9%,持有貨幣資金590.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