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排期顯示,資生堂(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起訴奧樂齊,案件將於2026年11月5日開庭。
該案被告包含LACURA的零售主體奧樂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生產方科麗思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以及品牌方奧樂齊商業(上海)有限公司浦東第九分公司,覆蓋從生產到銷售的完整鏈條。
資生堂未選擇“商標侵權”而以“不正當競爭糾紛”提起訴訟。LACURA是奧樂齊自有品牌,擁有自己的品牌名稱與產品線,商標侵權訴訟需證明標識相同或近似且易致消費者混淆,舉證門檻較高;若敗訴,法院關於“不構成近似、不產生混淆”的判定反而可能為LACURA背書。
選擇不正當競爭框架後,資生堂無需證明LACURA具體模仿了哪個元素,只需論證其行為構成對商譽的“攀附”或“搭便車”。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發佈的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已明確: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業標識作為企業字號登記使用,即使規範使用仍不足以避免混淆的,應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
背景方面,網友曬出的對比圖顯示,奧樂齊旗下部分茶飲、椰汁、漱口水、洗護類自有產品,從瓶型、配色到版式設計與三得利、椰樹、李施德林、伊索等品牌產品視覺觀感接近。有消費者視其為高性價比“平替”,也有人認為包裝高度模仿不利於行業創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