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信義能源、信義光能發聯合公告,其分拆太陽能發電場項目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請,已獲深交所正式受理。
有關項目涉及出售目標實體,若成功實行將構成聯交所第15項應用指引項下的分拆,兩家公司將適時向聯交所提交正式分拆申請。
公告指,出售目標實體預期讓信義能源集團於較短時間內將目標項目的經濟價值變現,目標項目為上網電價制度下營運的太陽能發電場項目;出售目標實體亦將令信義能源集團從服務經辦人提供的營運及管理服務中獲得經常性費用收入。
目標項目包括位於安徽省蕪湖市及六安市的兩座大型地面集中式太陽能發電場。
分拆將涉及信義能源新能源基金於深交所的獨立上市。該基金將持有目標實體的全部權益,而目標實體繼而為目標項目的擁有人及經營者。
信義能源新能源基金為封閉式投資基金,目前預計將透過基金於中國公開發售籌集約16.2億元人民幣。信義能源集團擬將收回的資金用於興建中國發售及上市文件草案中所述的房地產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