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偉 4月21日,南京當地官方微博發佈稱,南京將加強房地產市場引導,主城六區、江寧、浦口商品住宅項目,申報均價每平米2萬元以下的,年化漲幅不宜高於12%;每平方米2到3萬元的,年化漲幅不宜高於10%;每平方米3萬元以上的,年化漲幅不宜高於8%。
該舉措相當於指導房價“限漲”,為房價上漲設置“漲停板”,其實也就是過去幾年的“限價”政策。從今年新出臺的政策來看,它與今年3月蘇州出臺“蘇十條”中的“限漲令”如出一轍。當時,“蘇十條”明確,商品房在對外銷售時,同批次房源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宜調高,6個月內調高幅度不宜超過6%,12個月內不宜超過12%等。
從南京、蘇州等城市設置房價“漲停板”的調控措施來看,由於經濟復甦基本面尚不牢固,樓市仍然要發揮拉動宏觀經濟增長的作用,因此,南京、蘇州等城市調控措施較為溫和,或者實際執行力度上並沒有抓主要矛盾出手解決樓市過熱的問題。這是南京、蘇州等城市樓市設置“漲停板”政策出臺的大背景及真相。
如上所述,設置“漲停板”的“限價”政策並不是一個新的政策,比如,2011年以來在不少地區都在執行,以至於在一定時期還出現的限購與限價之爭,出現以“限價”代替“限購”的行為;在具體操作上,對於房價上漲預期比較強的一線城市及部分二線城市,為了控制房價上漲的預期,官方或正式發文重申“限價”政策,或從審批層面以延發高端樓盤預售許可證、控制備案時間來調節價格的走勢。
筆者認為,從南京、蘇州等城市設置房價“漲停板”的“限價”政策來看,儘管政策對於短期內遏制樓市房價過快上漲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設置房價“漲停板”的“限價”政策也有其負面的市場作用:
第一、設置房價“漲停板”的“限價令”變為“促漲令”,導致樓市短期內反彈。南京、蘇州等城市的“限價令”導致樓盤定價或備案價格儘量接近價格最高控制點,如此這樣,有可能導致樓盤價格整體在“限價令”範圍內整體上調,這樣儘管控制了整體市場的成交最高價,但是由於中低端樓盤普遍提價,設置房價“漲停板”的“限價令”變為“促漲令”,整體市場均價並不會因為限價令而降低,反而會促使樓市短期內量價反彈。
第二、設置房價“漲停板”的“限價令”導致部分城市開發企業開始放棄精裝修,改為毛坯房入市。樓盤一旦做出精裝修,精裝修後的樓盤售價或高於當地的“限價令”,為了規避房價“漲停板”的價格限制,部分開發企業已放棄精裝修的做法。這樣,相關部門對於樓盤精裝修比例的規定也就難有執行力,未來精裝修樓盤也會越來越少。
第三、“限價令”導致部分開發企業在產品建造上適當降級,在限價令範圍內入市。由於配套高端、建材或建造工藝的複雜性,有可能導致部分樓盤定價更加契合高端人羣的需求,但是限價令有可能使這些樓盤的定價陷入困境。為了規避限價令,部分開發企業有可能對樓盤配置、建材、或建造工藝進行適度降級,在成本上進一步控制,以迎合“限價令”政策的相關規定。
第四、“限價令”導致市場上出現各種措施規避限價進行銷售。如2011年限價之後,精裝修與毛坯分開銷售。廣州不少精裝修樓盤這麼操作,尤其是增城,開發商要求購房者分開簽約:籤一份毛坯房的合同,在限價範圍以內,再籤一份裝修合同,另外收錢,以這種方式規避限價令。南京、蘇州城市設置房價“漲停板”後,不排除也會採取這樣的措施規避“限價”政策。
第五、房價“漲停板”帶來房價繼續上漲的預期,引發土地市場“地王”頻現,最終房價仍會突破“漲停板”。
筆者認為,南京、蘇州等城市設置房價“漲停板”的限價令政策較為溫和,預示着未來房價仍然有繼續上漲的預期,這促使開發商積極拿地,並且製造“地王”。從蘇州、南京等城市土地市場來看,房價“漲停板”政策之後土地市場也確實“地王”頻現。
從以開發商為代表的市場力量與“限價”政策的行政力量博弈來看,當市場的力量促使“地王”頻現時,市場的力量聚集導致地價成本大幅上升,也不得不導致房價在未來出現大幅上漲。即使有當前房價“漲停板”的限制,也難以阻止房價不上漲,甚至也難以阻止房價繼續超過“漲停板”的限制,因此,市場與行政雙方博弈之後,市場的力量會超過行政限制的力量,最終當“限價”政策出現鬆動時,壓抑過久的房價會出現集中釋放並且呈現出快速上漲的態勢。
文/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 張宏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