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4日,隆平高科通過官方公眾號發佈《關於隆平米業及相關人員合同違約、商標侵權事宜的嚴正聲明》,隆平高科表示,公司系“袁隆平”“隆平高科”“隆平”商標的合法權利人。

隆平高科表示,已終止授予隆平米業的“袁隆平”商標使用許可,自2023年起已不對任何主體授予大米業務領域的“袁隆平”商標使用許可。

依據雙方簽署的授權終止協議約定,隆平米業應於2026年4月前完成企業名稱變更,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包含“袁隆平”“隆平”“隆平高科”字號。

隆平高科表示,截至聲明發布之日,隆平米業尚未履行該項更名義務,已構成合同違約;隆平米業自身經營活動產生的全部法律後果由其自行承擔,隆平高科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