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1日,杜甫酒業集團有限公司宣佈,配售協議的所有條件均已獲達成,配售事項已於當日完成。
根據配售協議,配售代理已按每股配售股份0.260港元,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配售合共25,894,110股配售股份,相當於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經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擴大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約16.67%。
公告顯示,各名承配人及其各自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概無承配人於配售事項完成後成為主要股東。
配售事項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淨額分別約為670萬港元及650萬港元。公司擬將所得款項淨額全部撥作集團一般營運資金,包括但不限於結算集團的營運成本、員工成本、租金開支及專業費用,預期所得款項將於2027年9月或之前悉數動用。
配售完成前,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為1.29億股;配售完成後,已發行股本總額增至1.55億股。其中承配人持股2589.41萬股,佔比16.67%;其他公眾股東持股1.29億股,佔比83.33%。
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第8.08條項下的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