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1日,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七部門印發《珠海市關於促進置業安居的若干措施》,涉及購房和以舊換新補貼、分層安居房票、公積金優化、買房配套服務卡等4個方面8項政策措施。
珠海市住建局同步聯合四部門印發《珠海市階段性購房補貼及安居房票實施細則》,明確購房補貼及安居房票的配套細則。政策適用範圍為珠海市行政區域,不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期限方面,購房補貼、安居房票政策截止2026年12月31日,公積金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補貼和房票均僅限新建商品住房,不適用於二手房、安置房等非市場化交易房源。
補貼標準方面,階段性購房補貼按網籤總價1%補貼,最高3萬元,2026年12月31日前網籤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可疊加各類安居房票。以舊換新補貼同樣按網籤總價1%補貼,最高3萬元,不能與階段性購房補貼疊加,兩種補貼自行選擇其中一項。
安居房票按人才身份分檔:在珠海企業工作的博士後按每人20萬元的標準申領安居房票,博士按每人10萬元的標準申領安居房票,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研發管理骨幹按每人5萬元的標準申領安居房票。
國家、省、市人才工程入選者本人或家庭(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已擁有房產,且2026年12月31日前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的,每人按5萬元的標準申領安居房票。
使用規則方面,安居房票全市通用,一套房僅用1張,抵扣不超過房價20%;房票可疊加1%購房補貼,資金額度用完政策自動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