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3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同意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文件編號為證監許可〔2026〕2308號。
批覆第一項內容為同意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第二項要求本次發行嚴格按照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申報文件和發行方案實施。
批覆同時要求,公司應當在本批覆作出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發行繳款。
批覆還明確,自同意註冊之日起至本次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批覆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根據股東會的授權,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本次發行的對象、募資金額等事項公告中未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