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參加了一個關於供給側改革的論壇。說實在的,其實我也不太懂供給側改革,似乎是出口下降了,投資下降了,消費補不上,需求側不靈了,就轉向供給側了。

那麼供給側是什麼呢?專家說是土地、資本、勞動力,還有創新。前三個都是資源,後一個是體制。

我的理解是:供給側改革的核心問題在於供給與需求相匹配,所以要從需求端出發,去考慮供給產品,並推動供給側改革。

如果你要的是房子,我們只能供應汽車,這個改革就是不成功的。現在我們不是沒有需求,是有巨大的需求,但是滿足需求與提供供給之間存在很多錯位。

比如讓農民工進城,但城鎮化的路在農民腳下,對於想成為城市居民的農民來說卻有“3+1”的痛點:即農民沒有進城落戶的資本;沒有公平的子女教育機會;沒有無憂的社會保障;以及進入“後工業化時代”缺少充分的就業機會。

如果地方政府不能提供這些供給,不能解決農民的痛點,農民就會用腳投票。全國衛計委的數據顯示,全國的流動人口不是在減少而是在增加,從2012年的2.3億人增加到2015年的3.1億人,說明我們的城鎮化並沒有提供給農民更實惠的供給,也說明供給側改革的力度還不大。

對於供給側的改革,其實我們既擔心改革的力度,也擔心改革的方向。

再比如,近幾年三四線城市住房怎麼突然供大於求呢?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的耕地保護紅線是18億畝,所以在2005年至2009年期間全國住宅用地供應年均只有6.48萬公頃,不敢多供地,擔心突破了耕地紅線。那個時候我們的住宅是供不應求的。2009年底,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出來了,忽然發現耕地變成了20.3億畝,於是我們看到,從2010年到2014年,全國住宅用地供應增加到了年均11.8萬公頃,其實三四線城市供大於求就是源於這幾年土地供應的放鬆。

此前三四線城市人口增長已經基本停滯,大多數城市每年人口增長不超過人口自然增長率,新增需求已經大幅下降。三四線城市不需要那麼多的住房,卻供應了大量土地。為什麼呢?

顯然,我們的城市土地管理機制是有明顯缺陷的,土地出讓的權力在地方政府,雖然國土資源部是有供地計劃指標管理,但事實上,要麼土地供應計劃沒有完成,要麼土地供應超量,但上報計劃卻沒有超標,只有到土地普查的時候才發現用地已經發生變化。有很多城市建了很好的公路,卻用土蓋起來一半,種上蔬菜,就是為了不讓衛星遙感觀測到,這說明我們土地管理的約束機制有些失靈,按照現有的模式是很難管理好建設用地供應的。這就需要大力推進改革。

一線城市有太多的住房短缺,但政府總是用抑制需求的辦法去緩衝,卻不肯通過適當提高供給的辦法解決供求失衡的矛盾,實際上我們不是不能增加供給,而是沒有想去增加供給,這是我們供給側改革的方向問題。

以上海為例,自2003-2015年,上海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合計1420萬平米,按照戶均80平米,大約可供應180萬套住房,而同期住房銷售178.5萬套,可建的和銷售的套數基本相當,可見上海是多麼缺少住宅用地供應啊。

上海為什麼不能多供應一些住宅用地呢?上海要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和城市邊界,當然就不希望為外來人口供應更多的住房,但全世界大城市人口都是在增長而不是下降的,大城市的勞動生產率更高,資金使用效率更高,人才價值提升更快,對於人口和資本的虹吸效應是不可逆的,上海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的做法與世界趨勢是背道而馳的,本質上還是抑制需求,卻並沒有從需求側出發去思考供給側改革。

如果上海從需求側出發,在土地供應結構方面做文章,還是有可能的增加住房供應的。上海自2003年以來累計供應商業面積人均2.49平方米,而同期上海新增住房面積人均僅為8.22平方米,竟然是完全不成比例的。為什麼不可以適當增加住宅面積而減少一些商業面積呢?

改革就是要看人民羣眾需要什麼,政府和社會應當就提供什麼,以滿足人民羣眾不斷增長物質與精神需求。

溫州市20年土地使用權續期事件引起全國人民關注,國土資源部調查組很快趕赴溫州調研,當然是希望儘快拿出解決方案,雖然這個案例涉及到法律打架,不是很容易就能解決的,但是通過改革,提供公共服務產品,解決人民羣眾的現實問題,恰恰就是供給側改革的要義!

吳敬璉先生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是改革”,而不是操控市場、干預微觀經濟和直接“調結構”。可見,至少我們在城鎮化與土地供給側的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