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4日,證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陳某、周某祿、李某萍存在操縱證券市場的違法行為,儘管無違法所得,但被合計罰款800萬元,並被分別採取2年至3年不等的證券市場禁止交易措施。
經查明,2023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日期間,三人控制使用多個他人證券賬戶,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手段,影響相關股票價格和交易量,相關交易無違法所得。
經複核,證監會認為,陳某、周某祿、李某萍存在操縱“楚環科技”的共同故意,綜合在案證據,足以證明三人存在共同操縱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