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4日,國盛證券(002670.SZ)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當日收到江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贛處罰字〔2026〕8號)及《責令改正、暫停新開證券賬戶和責令處分有關人員事先告知書》《監管談話事先告知書》《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事先告知書》。

江西證監局擬決定:對國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29萬元罰款;同時擬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暫停新開證券賬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次處罰緣於公司此前被立案調查。國盛證券於7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52026006號),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關於賬戶實名制等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