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向地方金融監管局、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發關於明確保險資金投資港股通ETF監管口徑的函。

根據《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該文件就有關監管口徑明確:按照監管規定可投資港股通股票的保險機構可以投資港股通ETF,參照保險資金投資港股通股票的相關監管規定執行。該監管口徑自9月20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