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證監會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自然人陳歡、周厚祿、李萍萍操縱證券市場,對三人合計罰款800萬元。
處罰決定書認定,陳歡、周厚祿、李萍萍在2023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日期間,控制使用多個他人證券賬戶,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以及在實際控制賬戶之間交易等手段,影響相關股票價格和交易量,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罰款方面,陳歡、李萍萍分別被罰款300萬元,周厚祿被罰款200萬元,三人合計800萬元。
證監會同時對陳歡、周厚祿分別採取3年、對李萍萍採取2年證券市場禁止交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