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4部門發佈北京市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出,全面加強預售管理。新規針對新取得土地項目,2026年8月28日後新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的商品住房項目,申請預售的,單體建築應完成主體結構封頂(樓棟頂板及樓頂構築物、配套設施完成混凝土澆築)。

項目建設單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出具簽字蓋章的《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記錄》。

項目預售資金全額、全過程監管,項目聯合驗收後,方可解除資金監管;具體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另行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