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廈門綠林森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敵敵畏等農藥對餐廳等場所進行消殺且拒不改正,被廈門市農業農村局罰款2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該公司自從事消殺服務工作以來,一直未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如實記錄農藥使用時間、地點、對象及名稱、用量等信息。

在行政機關下達《廈門市農業農村局責令改正通知書》後,該公司仍拒不改正並虛假整改,直至2026年8月從事消殺工作時,仍未執行農藥使用記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