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同意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6]2352號),證監會同意該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

本次發行擬向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包括南航集團)發行不超過54.36億股新A股。此前公司已於2026年4月29日、2026年7月6日及2026年8月13日發佈相關公告,並於2026年5月14日刊發通函。

批覆主要內容還包括:本次發行應嚴格按照報送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申報文件和發行方案實施;批覆自同意註冊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自同意註冊之日起至本次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上海證券交易所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南方航空董事會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批覆要求以及公司股東會的授權,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