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華 五一小長假前,武漢終於出臺樓市新政。

4月27日下午3點,武漢發佈樓市新政,加強新房銷售全過程監管。

這條新政,被稱為武漢“427新政”。

其中最核心的是,調整了開發商拿預售許可證的條件,拿證更難,不能多次拿證;開發商取得預售證之前,不得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買房人開盤未買到房源的,申請退款的時間,自申請提出起,最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

427新政,將於今年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3年前,武漢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當時提出銷售方案備案與公示、售前約談與承諾、售中現場巡查、售後報告與抽查、夜間禁售等6項措施。

427新政,是最新的升級版。此前一個月公示時,業內已知曉全文。其中很多條款,對於業內來說,並不算新,但每一條,都將關乎着買房人的利益。

01

政策原文:開發商申請新房預售許可證,條件改為:15層及以下建築,總層數的1/2;15層以上,總層數的三分之一且不少於七層。

無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省市重大項目,主體結構可降低總層數的四分之一。底商和裙樓,結構封頂。有地下層的,每層可抵減主題結構一層。

政策解讀:前些年,武漢執行的是,低層主體封頂;多層三分之二,高層與超高層是總層數1/2且不得少於七層,方可拿證。

疫情後,武漢調整為,高層與超高層是總層數1/4,多層(含六躍七層)及低層,正負零。這項政策到2021年3月31日終止。

02

政策原文:開發商不得小於棟或分層、分單元申請預售證;20萬方以下的,不得超過三次申請預售證;20萬方以上的,不得超過五次申請預售證。

政策解讀:之前,武漢規定,每次申報不得少於3萬方。很多項目20萬方以內的項目,至少在一年內超過5次拿證,擠牙膏一樣賣房,每一次漲三五百。20萬方以下,不超過三次預證,對開發商來說,售價與工程進度壓力更大。

今年3月份有107個住宅項目拿證。4月份,截至4月28日,累計80個住宅項目拿證。

03

政策原文:新房項目設置樣板房的,開發商應當說明實際交付標準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說明的,交付標準應與樣板房一致。

交付標準樣板房,集中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拆除、出售。在項目主體建築外設置的交付標準樣板房,確需拆除的,應提前向公證機構申請保全證據公證備查。

非住宅類項目,不得按住宅用途設置樣板房。

政策解讀:現實中,我們遇到開發商還沒交房就拆除樣板房,而拆除的依據,也是臨時建築上的樣板房,開發商單方做了公證。

這一條政策,將對市場上的公寓銷售影響很大。大量辦公用途的公寓,都是按照住宅用途裝修的樣板間。

04

政策原文:取證後10天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房源,銷售時間不得早於9:00或晚於20:00。房管部門將對買房人進行抽樣回訪。

政策解讀:夜半開盤的事情,將是過去式。夜間禁售,持續嚴格執行。

05

政策原文:開發商或經紀機構不得以圈存保證金、購買基金或理財產品、拒絕使用公積金或按揭貸款等為附加條件,限制買房人登記、選房;

不得接受不具備買房資格的人蔘與登記、選房;不得故意誘導、誤導、欺騙、強制或協助買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規避限購。

買房人多於準售房源的,倡導採取公證搖號。

政策解讀:三個“不得”,是我們買房的保障,也避免出現像深圳等地的虛假買房資格、jy貸等違規出現。熱點區域的熱點樓盤,未來將搖號。監管部門及時公佈開盤銷售套數,避免開發商製造“日光”假象。

在杭州,熱點項目出現售樓部關閉、置業顧問集體消失,避免觸發搖號機制。買房人找不到搖號通道。這些開發商的應對措施,我們如何應對。建議學習合肥經驗,在政府官網與app上開通搖號查詢與通道。

目前,武漢的預售證查詢,不是專業人士,猜不出項目名稱。舉個例子,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漢江村城中村改造開發K3及擴大地塊)一期、新建居住項目(石橋村城中村改造K4地塊),請問是哪兩個樓盤?建議增加標註項目在售的項目名。

06

政策原文:對外銷售的房價不得超過備案價格。

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房價款,買房人實際支付的房款應與合同一致。

政策解讀:這一條對於對於精裝修房屋分拆合同(裝修費+房款)以及包銷類分拆合同(服務費+房款)有影響,但沒有明確規定是多個合同總價不超過備案價,還是隻允許簽訂一個合同。實際上還是一個漏洞。如果是允許多個合同,總價不超過備案價,實際上還是沒有解決問題。

這裏有一種理解,值得商討:假設房價備案每平米1萬元,實際成交9800元(與合同一致)。其中開發商拿9000元,包銷公司拿800元。這是不是包銷公司的生存之道?

07

政策原文:取得預售前,不得自行或委託第三方,以認籌、預訂、定製、團購、吸納會員等方式,向買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

房產經紀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買房人收取任何款項。

買房人未買到房源的,開發商應在買房人申請退款之日起,最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

政策解讀:按規矩,沒有拿預證前,所有人都不能收錢。但操作時,有些項目不守規矩。買新房時,所有款項都是交給開發商。

在樓市裏,包銷與分銷公司不能向買房人收取任何費用,只能找開發商收取佣金與服務費。

現實中,大部分樓盤的退款在一個月左右時間,也有樓盤遲遲不退訂金。這是買房人投訴最多的內容。最長不超過5日的規定,估計大多數樓盤仍然做不到。建議設立專門的投訴通道。

08

政策原文:開發商在交房前,配合買房人驗房,不得以繳納相關費用等作為驗房的前置條件。

政策解讀:在賣方市場,開發商相對較強勢,購房者的基本權益沒有得到很好的尊重。不交雜費,不準驗房,這是行業潛規則。即使交了費用,業主請的第三方驗房機構,也被開發商威脅或毆打。

通過工地開放,提前查驗,提前暴露缺陷,開發商在交付前組織一輪整改也有利於和諧交付。

09

政策原文:不能如期交付的,開發商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買房人,並承擔違約責任。

很多項目以疫情、防汛、“裝修材料國外進口,因為疫情斷貨”的五花八門的理由,隨意、多次延長交房時間,損害買房人利益。

10

政策原文:開發商、經紀機構違反“427新政”的,採取約談、責令限期整改,記入信用檔案、實施行政處罰。

對拒不整改的,依法查處,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辦理。

政策解讀:對拒不整改的,建議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公佈名單,建議買房人謹慎購買或不要購買,就像海外旅遊風險提示一樣。

11

近期,武漢市房地產開發協會和武漢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將就“427新政”出臺執行細則。

政策解讀:靜待細則,希望武漢樓市越來越健康。截至4月27日,武漢新房累計成交63495套。其中,4月份成交18618套。

截至4月27日,光谷新房成交9702套,位居武漢第一。其次是洪山、漢陽、黃陂。對剛需買房人來說,是傾其所有買一套房,月供多一兩千,都影響買房決定。

像光谷、白沙洲一樣的熱門區域,市場供需失衡時,避免出現人為製造的房價暴漲;像東西湖等區域,陷入粗暴的價格戰,產品也隨之粗放,最終受害的還是買房人。

4月27日,武漢發佈“十四五”規劃與2035年願景。未來5-10年,武漢的總體定位、城市規劃、產業規劃,也是關乎我們每個買房人的內容。建議用心領悟,找到風口機會與風口項目。

九城如一城後,經濟總量與人口、產業實力,將是中國經濟第五極。

文|楊光華(地產寫字人),觀點地產新媒體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