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4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雲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動規劃》。規劃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體制機制、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可持續城市更新模式基本形成,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初見成效,城市生活空間更加宜居、承載能力更具韌性、文化特色更加彰顯、建設治理更加智慧,城市更新行動取得重要進展。
到2035年,城市更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市結構優化、動能轉換、品質提升、綠色轉型、文脈賡續、治理增效取得明顯成效,具有邊疆民族地區特色的現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以下為雲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動規劃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於印發〈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26〕12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雲政發〔2026〕9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成效及形勢
(一)發展成效
政策框架初步搭建。省委、省政府高位推進城市更新,出臺《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指導意見》,省直有關部門配套印發一系列政策措施,並指導玉溪市頒佈城市更新條例,全省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初步建立。
城市體檢卓有成效。按國家和我省相關要求開展城市體檢,精準查找“城市病”,已實現縣城體檢全覆蓋(德欽縣因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實施避險搬遷除外)。各地結合體檢結果,謀劃並實施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住品質提升、綠美城市建設等規劃計劃,推動城市品質有效提升。“十四五”期間,累計開工城市更新項目8600餘個,完成投資超6600億元。
承載能力大幅提升。“十四五”期間,累計新建改造燃氣、供水、排水等管網3.1萬公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70.72%。生活垃圾焚燒處理佔比達74.34%,地級城市小區垃圾分類覆蓋率超95%。完成41條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基本消除嚴重易澇積水點。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有序推進,加裝智能監測和物聯感知設備2.38萬套。
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十四五”期間,累計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06萬個、城市危舊房1.05萬套(間)、城鎮棚戶區18.09萬套、城中村70個,惠及城鎮居民約390萬人。完成10個省級完整社區試點建設,6個州(市)被列入國家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試點,全省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90.11%,養老服務牀位總量達13.9萬張。大力實施城市綠化美化,新增城市綠地5341公頃、城市公園2229個,城市(縣城)建成區綠地率達40.37%,建成環滇池生態綠道。加強超高層建築管控,持續做好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現有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共142座(個、片)。
(二)面臨挑戰
體制機制不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法規、規範標準、協同機制不健全,適應城市更新的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城市體檢成果轉化需進一步加強,城市更新規劃實施體系正在完善,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尚未完全建立。
資源挖掘利用不充分。存量資源資產底數不清。土地混合開發利用和用途合理轉換、容積率轉移和獎勵等政策尚待有效落地,一定程度制約了存量資源潛力釋放。挖掘利用本土特色資源力度不足,未能把資源優勢有效轉化為城市特色和競爭力。
“四好”建設管理水平不高。城市危舊房改造和既有建築抗震加固任務較重,部分老舊小區改造成果難維持,完整社區覆蓋率不高。“一老一小”短板、城市內澇、天網地線、爛尾樓、停車難行車難、私搭亂建等突出問題尚未有效解決,智慧城市建設滯後。物業服務質量不高,城市管理進社區、物業服務進家庭處於起步階段。重建輕管問題仍然存在,部分公共設施及存量空間日常管護治理不到位。
多元投融資體系不健全。一些城市未樹牢“經營城市”理念,城市更新項目自平衡難度大。政府投資效益不高,資金回報循環機制不健全。對各類經營主體的激勵政策和支持措施不夠,社會資本引入不足。銀行融資產品與實際融資需求不匹配,投融建管營一體化程度不高。公用事業市場化程度不高,價格形成調整機制不夠完善。
(三)發展機遇
從區域功能定位看。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3次考察雲南,為雲南發展指引航向、擘畫藍圖,賦予雲南“一個跨越”、“三個定位”、“開創發展新局面”的歷史使命,特別強調要持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各族羣眾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為全省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提供了根本遵循。
從國家政策支持看。國家明確將推進城市更新作為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的重要抓手,並把城市更新納入“十五五”規劃統籌實施,對城市更新的土地、資金、財稅等支持力度將不斷加大,為全省紮實推進城市更新提供了政策機遇。
從城市發展階段看。當前,城市發展正從大規模增量擴張階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為主的階段,堅持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促進城市發展“五個轉變”,推動城市內涵式發展,已經成為全省上下的普遍共識,為有力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凝聚了廣泛的人心基礎。
從人民羣眾期盼看。全省還存在不少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以及大量陳舊老化的水、電、氣等管網和道路、文體、環衛等設施,人民羣眾對城市更新的期盼不斷增多、需求日趨多元、標準日益提高,為推進城市更新創造了很大的需求。
從推進實施基礎看。全省推進城市更新已積累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加之我省具有生態宜居的獨特優勢、資源稟賦的比較優勢及新型城鎮化的後發優勢,為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二、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落實中央及省委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堅持規劃引領、系統推進,堅持保護第一、應保盡保、以用促保,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錨定“3815”戰略發展目標,按照“近期排危、中期更新、長期提質”的原則和“微改造、優業態、重效益”的理念,統籌推進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高質量謀劃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走好具有邊疆民族地區特色的城市高質量發展之路。
到2030年,城市更新體制機制、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可持續城市更新模式基本形成,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初見成效,城市生活空間更加宜居、承載能力更具韌性、文化特色更加彰顯、建設治理更加智慧,城市更新行動取得重要進展。
到2035年,城市更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市結構優化、動能轉換、品質提升、綠色轉型、文脈賡續、治理增效取得明顯成效,具有邊疆民族地區特色的現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三、重點任務
(一)一體化推進城市體檢和城市更新
系統實施城市體檢。全面開展城市體檢,構建國家、省、城市三級指標體系,按要求開展省級監測評價,精準查找羣眾身邊的急難愁盼問題和影響城市競爭力、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短板弱項,形成問題清單、整治建議清單和城市體檢報告。加強城市體檢結果應用,因地制宜編制城市更新規劃計劃,積極推進發現問題整治。
按需開展專項體檢。鼓勵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老舊街區(廠區)改造、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更新片區等方面的專項體檢,將專項體檢結果充分應用到片區策劃和項目實施方案中,系統謀劃實施城市更新項目。
(二)有序推進既有建築改造利用
穩妥推進城市危舊房改造。建立動態排查機制,對符合條件的C、D級危險住房實施改造,確保“危房不住人、人不進危房”。對居住在D級危險住房且無其他住房的困難羣眾,可通過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解決其住房困難問題。將華僑社區符合條件的危險住房納入改造範圍。鼓勵城市出臺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政策措施,穩步開展試點,探索可持續運營模式。

穩步實施既有建築抗震及節能改造。聚焦地震重點危險區和地震監視防禦區建成年代較早、抗震設防標準偏低的房屋建築,常態化開展城鎮既有房屋抗震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穩步推進預製板房治理改造。加強建築隔震減震技術應用和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結合氣候特徵,因地制宜採用節能低碳技術實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加強建築保溫材料管理。
加強存量房屋改造利用。積極挖掘老舊廠房、低效樓宇、傳統商業設施等閒置低效資產,推動存量房屋功能轉型、混合利用。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將城鎮老舊小區及城中村周邊的閒置房屋交由街道、社區統籌,推動閒置房屋出租使用。推進“好房子”建設,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鼓勵居民開展既有住房裝修和局部升級改造,建設數字家庭。將消防設施改造提升統籌納入存量房屋改造項目,依法依規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
(三)高質效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
構建老舊小區改造“升級版”。加強改造成效評估,摸排設施設備“硬傷”,查找服務管理“軟肋”,對發現問題和居民新訴求,及時包裝項目推進整治。重點對建成20年及以上的城鎮住宅小區開展專項體檢,落實“一連一拆五改五完善”(連片改造,拆臨拆違,改管網、改道路、改綠化、改車位、改線纜,完善“一老一小”設施、文體休閒設施、便民商業設施、智慧安全設施、長效管理機制)改造要求,加大完善類、提升類內容改造比重,持續提升老舊小區居住環境、設施條件、服務功能和文化價值。
推進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建立健全加裝電梯工作協調機制和聯合審查機制,完善技術路徑,形成項目儲備庫。加強民意徵詢和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落實產權人出資責任,支持居民提取公積金等用於加裝電梯。
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黨建聯建、協同治理、社區協商等機制。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引入物業服務,引導羣眾參與小區治理,共同維護改造成果。完善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歸集、使用、續籌機制,建立重大隱患緊急啓動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機制。
(四)積極開展完整社區建設
按“好社區”標準建設完整社區。摸清社區現狀底數,在地級城市全面推進完整社區建設,“一社區一方案”編制建設實施方案。統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和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工作,多措並舉補齊社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活動空間、物業服務管理、社區管理機制等方面短板弱項。推進完整社區和周邊區域統籌建設、聯動改造。
推動完整社區建設提質增效。推進智能感知、安防設施建設,努力推動各類社區服務平臺、智能家庭終端互聯互通和融合應用。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擴大物業服務覆蓋面。深入推進城市管理進社區、物業服務進家庭,辦好社區家長學校,積極打造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宣傳活動陣地。開展專業人員進社區活動,建立政府、居民、企業等多方參與機制,推動社區可持續運營。
(五)穩步推進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更新改造
加力老舊街區改造。推廣“一街區一主題”模式,因地制宜推進老舊街區功能轉換、業態升級、活力提升,消除街區安全隱患,優化空間形態和交通組織,完善設施設備,提升公共空間品質,建設一批活力街區。推進老舊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與周邊街區統籌更新改造,促進站城融合發展。
加快老舊廠區改造。開展評估論證,完善老舊廠區及周邊配套設施,加強工業遺產保護利用,推動低效產業園區提質增效。鼓勵以市場化方式推動老舊廠區改造提升,系統盤活閒置低效廠區、廠房和設施,植入新功能新業態,因地制宜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工業廢棄地生態修復,營造特色工業景觀。

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採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方式,優先對羣眾需求迫切、消防和結構隱患突出的城中村實施改造。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科學申報年度計劃,依法依規實施徵收補償,做好安全隱患消除、產業先行搬遷、設施短板補齊、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等工作,加強安置房規劃、設計、建設及質量安全監管,保障羣眾合法權益。
(六)協同完善城市功能
激活城市存量資源潛力。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設施、土地等資產資源底數,探索創新已供未開發土地、在建項目、存量房屋等存量資產盤活機制,加強和規範存量城市基礎設施資產管理。

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硬件短板。精準配置資源,建立五級公共服務體系,推動中心城區過度集聚的公共服務設施有序向外圍疏解。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醫療應急服務體系,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和消費基礎服務設施改造升級,加快托育服務設施、全民健身設施和適老化適兒化、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間。主要民族聚集區應合理佈局建設民族性公共服務設施。
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推進公共服務領域改革,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實施養老托育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加快構建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實施七彩雲南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設工程,推動體育健身設施開放共享。推動服務重心向基層下沉,促進設施功能複合與資源共享,提升公共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行專業化運營,以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

(七)高標準建設改造城市基礎設施
系統實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按照城市發展到哪裏,地下管網就建到哪裏的要求,全面排查城市基礎設施風險隱患,加快城市燃氣、供水、排水、污水等地下管網和綜合管廊建設改造。加快推動水務改革,逐步實現“供排一體”、“廠網一體”。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和處理設施體系,推進建築垃圾利用處置設施建設。
穩步增強城市安全韌性能力。聚焦房屋結構安全、消防隱患、管網老化、燃氣安全、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防洪排澇等風險點,統籌推進城市更新和韌性城市建設。加強城市防洪和內澇治理統籌,加快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改造,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動態消除新增內澇積水點,建立健全洪澇聯排聯調機制。實施老舊道路橋隧安全韌性提升改造。加強老舊高層建築消防設施、公共消防設施和分級避難場所建設改造,暢通消防生命通道,完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儲備。
着力優化城市綜合交通體系。高效、便捷組織城市內外交通,優化路網結構,提高城市道路面積率和路網密度。推進老舊樞紐場站功能提升,開展軌道交通場站周邊一體化提升改造。優化城市公交樞紐、首末站、線網和站點佈局,系統建設非機動車道,完善人行道網絡。優化城市貨運網絡規劃設計,健全分級配送設施體系。推進停車、充電設施建設改造,建設集約化停車設施,優化停車泊位管理,緩解停車難問題。
深入推動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升級和智能化管理,建立地下管網“一張圖”體系。建立完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城市房屋建築綜合管理平臺和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深化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加快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搭建全省一體化監管平臺。加快建成昆明、曲靖、安寧、蒙自等一批高水平“透明城市”。

(八)持續修復城市生態系統
加強城市生態本底保護修復。重點推進城市面山修復、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加強滇池、洱海等重點高原湖泊及流經城市重點河流(河段)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快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統籌推進城市噪聲、揚塵等治理,實現山體、水系、濕地、土地等生態本底的保護修復。
織密城市綠色生態網絡。統籌城市生態空間佈局,保障城市綠化用地,合理配置綠心、綠環、綠楔與綠道,建設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體系。整合利用低效用地,推進城市公園綠地改造提升,補齊人口密集區域公園服務短板,加快形成“小、多、勻”的便民綠地體系。大力推行“見縫插綠、拆牆透綠、後綠前移、長效護綠、動態補綠”,優先選擇鄉土適生植物,推進公園綠地開放共享,建立專業化管養隊伍,健全長效管護機制。
推動城市發展綠色低碳轉型。推廣綠色低碳先進工藝技術裝備,積極發展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統籌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推動超低能耗建築、低碳建築規模化發展。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和出行方式,全面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深入推進節能、節水與資源循環利用,大力發展新能源交通,健全綠色慢行交通系統,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
(九)大力加強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傳承
強化歷史文化保護管理。加大城市文化遺產資源調查力度,摸清資源底數,完善保護名錄,用好老城區老街區專項調查成果。嚴格落實“老城不能再拆”要求,系統保護城市獨特歷史文脈、人文地理、自然景觀、街巷空間和非物質文化。加強建設管理,保護城市老建築、老地名和古樹名木,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亂真。引導公眾參與保護監督,推動建立以居民為主體的保護實施機制。加強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和安全管理。
推進歷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加強歷史文化價值挖掘、闡釋與展示傳播,注重保留原住居民生活場景,維繫原生態文化氛圍。推進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活態保護利用,以文化價值為引領,完善正負面清單制度,系統提升歷史城區服務能力,形成宜居、特色、活力的功能區域。
系統提升城市風貌品質。完善城市風貌管理制度,編制技術導則,嚴控城市天際線和建築高度、體量、色彩、風格,堅決杜絕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築亂象。強化城市設計全過程運用,提升城市公共空間、街道界面、濱水空間品質。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建築方針,加強建築設計管理,讓每一幢新增建(構)築物成為美麗雲南建設的“加分項”。嚴格管理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超高層建築。
(十)高效能推進城市治理
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公共服務“一網通享”,建立“一委一辦一平臺”,健全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落實動態發現、動態消除、常態管理“三項機制”,有效消除城市安全隱患。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統籌抓好命案防控、反恐防暴、普法強基、法治城市建設等重點工作。深化“12345”熱線與網格化管理融合,建立“吹哨—響應—監督—反饋”閉環流程。推進城市管理與社區治理融合發展,推動社區警務工作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實施城市管理法律、職責、服務、執法進社區,整合城市管理和社區資源設施,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城管+物業+居民”多方聯動機制。
提高智慧化精細化治理水平。鼓勵開展城市管理服務適數化改革,深化數據賦能網格管理、社區治理、志願服務和矛盾糾紛化解等數字化應用,提升城市運行態勢感知、風險預警、應急處置能力。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安全管理資金、房屋質量安全保險等房屋全生命週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實施房屋建築統一代碼制度,推進全生命週期數字化管理。深入開展“清爽行動”,實施背街小巷市容環境整治和城市小微空間治理,推進住宅小區治理常態化。針對洗手檯、公廁、路燈等公共設施重建輕管和城市衛生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全覆蓋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常態化、精細化管理。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構建省負總責、州(市)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發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作用,協調省直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強化政策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部門聯動的協調推進機制,按照“動必齊、動必快、動必成”的要求,加強政策規劃制定、項目謀劃實施、資金籌措運作、後續運營管理等方面的統籌協調。因地制宜研究並推動制定城市更新法規,健全標準體系。
(二)完善實施機制
結合城市發展評價體系,加快建立適應城市更新的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機制。完善城市體檢評估、成果轉化和省級監測評價等機制,建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評估效果、鞏固提升的工作路徑,健全城市體檢與城市更新一體化推進機制。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加快完善“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的規劃實施體系,建立與建築功能轉換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適應的規劃調整機制。同步建立與城市更新相適應的城市設計制度,將城市設計有機融入城市更新規劃實施體系全過程。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城市更新項目庫,落實項目指導員制度,實施項目常態化儲備和分級動態管理。落實城市更新統計調查制度。完善城市更新社會風險評估、矛盾化解處置機制。
(三)深化要素保障
做好城市更新區域詳細規劃的評估、優化,制定土地混合開發和空間複合利用、土地用途轉換和兼容使用的正負面清單、管控要求及微更新項目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優化過渡期支持政策,推進存量土地和空間臨時利用,鼓勵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整體運營,依法依規制定或明確容積率轉移、獎勵、免計等政策,創新不動產登記服務,妥善處置歷史遺留問題。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依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城市更新項目按規定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等政策。
發揮重大產業項目融資協調機制作用,完善全生命週期項目庫,強化政銀企合作,引導銀行優化信貸結構,創新信貸產品,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鼓勵金融機構制定差異化金融方案,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主體發行企業債券、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產品,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城市更新建設。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底線。
(四)引導多方參與
充分發揮街道、社區作用,調動人民羣眾參與城市更新積極性。鼓勵產權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企業盤活閒置低效存量資產。引導經營主體參與,支持多領域專業力量和服務機構參與城市更新。發揮專家團隊支撐作用,加強業務培訓,培養一支懂更新、會管理、有情懷的幹部隊伍。加大宣傳力度,廣泛收集民生訴求和市民建議,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五)強化督促評估
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加強督促調度和協調支持。堅持典型引路,加強項目風險評估,建設一批城市更新典型項目,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鼓勵各地認真學習借鑑曲靖市西門街片區有機更新經驗,積極探索適合本地的可持續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機制,推動規劃目標任務如期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