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印度市場監管機構將允許本國投資組合管理行業首次投資海外證券,並在股票期權中進行做空交易。

投資組合管理人將被允許投資非上市債務證券,在交易所交易衍生品上的投資規模最高可達客戶資產的1.25倍,同時可在規定限額內建立未對沖的空頭頭寸。

監管機構還允許外國組合投資者參與非現金結算、非農產品商品衍生品,並批准了一種最低投資額為250萬盧比的“僅限共同基金”型投資組合管理服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