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印度市場監管機構將允許本國投資組合管理行業首次投資海外證券,並在股票期權中進行做空交易。
投資組合管理人將被允許投資非上市債務證券,在交易所交易衍生品上的投資規模最高可達客戶資產的1.25倍,同時可在規定限額內建立未對沖的空頭頭寸。
監管機構還允許外國組合投資者參與非現金結算、非農產品商品衍生品,並批准了一種最低投資額為250萬盧比的“僅限共同基金”型投資組合管理服務產品。
印度市場監管機構允許本國投資組合管理行業首次投資海外證券並做空股票期權;衍生品投資規模上限為客戶資產的1.25倍;批准最低投資額250萬盧比的服務產品。
觀點網訊:印度市場監管機構將允許本國投資組合管理行業首次投資海外證券,並在股票期權中進行做空交易。
投資組合管理人將被允許投資非上市債務證券,在交易所交易衍生品上的投資規模最高可達客戶資產的1.25倍,同時可在規定限額內建立未對沖的空頭頭寸。
監管機構還允許外國組合投資者參與非現金結算、非農產品商品衍生品,並批准了一種最低投資額為250萬盧比的“僅限共同基金”型投資組合管理服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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