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4日,上交所公告,經研究,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決定修訂部分上證系列綜合指數編制方案。
修訂內容包括兩項。其一,增加單個樣本權重不超過15%的權重上限規則。
其二,將風險警示證券的剔除時間從“風險警示實施日次月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調整為“風險警示公告日次月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公告顯示,指數編制方案其餘部分保持不變。
9月24日,上交所公告,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決定修訂部分上證系列綜合指數編制方案,增加單個樣本權重不超過15%的權重上限規則。
觀點網訊:9月24日,上交所公告,經研究,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決定修訂部分上證系列綜合指數編制方案。
修訂內容包括兩項。其一,增加單個樣本權重不超過15%的權重上限規則。
其二,將風險警示證券的剔除時間從“風險警示實施日次月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調整為“風險警示公告日次月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公告顯示,指數編制方案其餘部分保持不變。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